事情是這樣的…..
Q:A小姐名下有一棟房,A小姐的弟弟名下也有一棟房,同樣都是房屋的情況下,他們彼此之間可以互相交換所有權人嗎?換的話會有費用產生嗎?例如稅額之類的?還需要特別注意什麼嗎?會被徵收贈與稅嗎?
A:可以互換,但是與他人進行房屋相互交易,應依規定申報契稅及土地增值稅。無論代價是否相當,都應依法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如果是有償移轉的狀況下,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為原土地所有權人,如果是無償移轉,則由新所有權人繳納。簡單來說,代價相當就不會有贈與問題,如果代價不相當,就得依法徵收贈與稅。
引用自 : 安新建經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