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賣房屋,但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回國親自處理,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在國外請台灣親友處理自己的房產買賣嗎?答案是有的!一起來看看有哪些方法可以處理以及有哪些注意事項需要注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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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海外想賣房怎麼辦?兩方法教你怎麼做~
- 方法1辦理印鑑證明: 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證明,並請承辦人在印鑑證明上面註明用途,再將印鑑證明、印鑑章交給託付的台灣親友代為管理。記得註明用途時,限制使用範圍,也可以保護自己避免陷入其他爭議喔!
- 方法2辦理授權書: 到台灣的駐外使館辦理海外授權書的驗證,若須以中文申請須提示中文姓名身分證件,接著將授權書寄給台灣親友代辦後續房屋買賣事項。若是授權人因故無法親自到住外處申辦的時候,授權人應該先向當地公證人或其他有權機關證明授權書上授權簽字,再將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委託他人或郵遞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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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兩岸之間的不動產交易又該怎麼辦呢?
以上是在國外只要有印鑑證明或海外授權書,就可以請台灣親友處理房產的方法,但涉及兩岸方法就又有些不一樣了,一起來看!
- 記得請中國大陸單位認證:涉及兩岸的買賣房屋交易,授權書要經過中國大陸的公證單位公證,再寄回台灣的海基會辦理認證,才能繼續辦理後續的房屋買賣事宜。
- 中國大陸辦理委託書公證需要條件: 首先向委託人住所地的公證地提出申請,需要提供的文件有,委託人的台胞證、台灣受託者的身分證明文件、委託書及電子版、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授權的證明文件,以及其他根據不同情況需額外補齊的證明文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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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來看海外買賣房屋的注意事項!
- 房地標示標明清楚:有些授權者在填寫房地標示及權利範圍時,沒有填寫清楚,只有寫房屋門牌,未填土地標示,但是沒有土地標示,會無法辦理過戶,會被地政事務所以補正方式處理,如此一來還要再重新填寫清楚後才能重新申請喔!
- 授權證明填寫完整:填寫授權書時,記得將授權目的、項目及範圍等,都寫清楚,授權事項明確,比較不會讓自己的權益受損喔,或是事後還要補正,花費更多時間!
以上就是整理過後,所有權人在海外的售屋方法及注意事項,其實專家還是建議,若是即將簽約了,況許可的話還是可以盡量回台灣親自處理,可以減少更多日後不必要的糾紛喔!
方法參考>>我想買賣房屋,但人在海外怎麼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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