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持有那些優缺點?想省錢就必須注意這些事情!

在前一篇文章<夫妻共同持有房子是好是壞?共同持有是什麼?>我們已經提到了夫妻共同持有的作法、方法以及流程,那麼今天我們將在這篇提到共同持有的作法對買房產的權益會有什麼影響呢?本篇將提到夫妻房產登記共同持有都一定是好的嗎?有沒有其他優缺點呢?一起來看分析!

  1. 夫妻共同持有的優缺點公開!

優點: 主要優點其實就是可以保障雙方權益,共同持有可以保證另一方無法在共同登記人不同意的情況下,自行決定將房產販售、抵押,不管是賣房還是貸款,都需要雙方一起讓雙方對財產所有權更有保障及安心。

缺點:

  • 地價稅: 因為地價稅是用人頭而非房產數量計算,所以房產變為共有後,兩人的話就會收到兩張稅單,各自照各自持有的土地部分繳稅。因此稅單就會變得比較多份。
  • 優惠稅率: 每人只要房屋在買賣前一整年沒有出租或營業,並且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戶籍在該房屋下,在販售房屋時,即可享有土地增值稅 10% 優惠稅率就有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稅可以使用,但夫妻若是共同持有購買,等於兩人同時使用了優惠稅率,錯失多一個優惠稅率的機會。
  • 官司金錢: 若是最後不幸遇到雙方決定拆夥,共同持有的房產就要進行切割、變價拍賣或是互買,但若是遇到其中一方不同意,就要額外花錢再打官司解決。
  • 其他額外費用: 除了稅務、官司以外,雙方都會使用掉首購較低的利率較不划算,買房共同登記甚至可能連代書費都要付兩次。
  1. 共同持有其他注意事項!

  • 自用住宅稅率: 辦理房產登記後須注意,夫妻雙方需要分別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若只有一方申請那就只會有一方享有優惠,其他持有人就是地課稅。
  • 貸款: 貸款不像房產可以共同都作主貸款人,建議讓信用較好的一方做為主要貸款人來申請,另一方可以做為一般保證人增加貸款信用。

最後是專家建議,若只是情侶關係,建議先不要在婚前就共同持有房產,因為情侶較少會黑紙白字紀錄細節事項,容易在分離後產生許多糾紛。建議不論婚前婚後,決定要共同持有房產的話,都要記錄清楚後續事宜處理,才不會原本的好意變成日後糾紛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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